9:00-12:00 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省各部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近期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我厅对《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苏财购〔2022〕6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目录印发给你们,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印发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22〕65号)同时废止。
附件: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