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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涉海关外汇业务异常企业专项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涉海关外汇业务异常企业专项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司要求的相关渠道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按采购人加强内控管理的要求,拟对其所需的2024年涉海关外汇业务异常企业专项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比照政府采购之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程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简要说明

1. 项目编号:NJXYS-2024217C

2. 项目名称: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涉海关外汇业务异常企业专项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需求简介: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情况抽查。现拟公开遴选一批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年度报告和即时公示信息中的出资情况、投资情况、资产经营状况、从业人员等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协查,对每个被查企业出具书面协查报告。本招标项目的最小招标单位为分包,按每个分包进行投标、评标。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做特别标注或说明即适用所有分包。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二)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1.人民币39.35万元,分设2个分包,各分包预算金额请见招标文件中《项目分包明细与分包预算金额、服务清单一览表》。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得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分包,每个分包选取一家供应商中标。

2.本项目按照总价形式进行报价,超过相应分包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项目分包明细与分包预算金额、服务清单一览表

分包号

分包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服务数量

服务完成标准

1

涉外汇专项协查任务

 

 

 

 

 

20.15

189

1.供应商完成采购人分配的协查户数,对每户协查对象出具协查报告。如被抽查企业已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协查工作报告》中应当载明具体的“一致”或“不一致”协查结论;如因检查对象联系不上或不提供资料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协查报告中无法载明具体协查结论的,协查报告中应载明具体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的视同完成协查任务。

未完成协查户数数量,对未完成户数按1500/户扣除合同款项并追究违约责任。

2

涉海关专项协查任务

19.2

180

 

(四)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评审时按分包评审,投标人如投标多个分包,无需每个分包做一套,只需将全部所投分包的文件做成一套即可,但须清晰标明该投标文件适用的所有投标分包号。采购文件如有不同要求的分包或供应商有不同响应内容的分包,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目录和正文内容中清晰明确标注所投分包号的不同内容以示区别,供应商需承担标注不清晰不明确或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评审顺序

评审时按照分包1、分包2的顺序依次评审,投标人投标多个分包的,一旦投标人确定为分包1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拟中标人,仍可参加后续所投分包的评审,但即使该投标人在分包2评审时总分排名第一,亦不作为拟中标候选人推荐,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递补。

(六)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七)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有关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其他资格性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独立法人独立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其独立参加投标并承诺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的授权书原件、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2 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仅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1.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1.7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 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文件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获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或获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中至少一项(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以不提供,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并截图留存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磋商文件获取及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5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磋商文件获取价格:100元/份,售后不退。(如网上汇款,请注明本次项目编号)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按代理机构要求的方式和渠道获取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获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影印件)。供应商可根据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底端的附件链接,下载“附件-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信息填好后将该表发送至以下邮箱(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单位+项目编号及名称):1215772492@qq.com,由项目负责人核实后办理手续并提供采购文件1份。电子版文件将发送至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所留存的电子邮箱。

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楼505。若需要邮寄纸质采购文件,请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中注明邮寄信息。(纸质版采购文件与电子版采购文件一致,非必须领取)。

 具体事项联系本项目负责人。

(四)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江工   025-52813631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接收响应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13:30

(二)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14:00

(三)提交响应文件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楼505开标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五、 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开始

(一)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4:00

(二)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楼509评标室

请供应商委派熟悉产品或服务性能和技术参数的1名授权代表参加现场磋商(其他人员谢绝到场)。

六、公告期限

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所有事项均以该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未及时关注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1)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 肆 份( 1 份正本、3 份副本),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电子版文件壹份,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内容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以U盘形式,贴上含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项目信息的标签,随纸质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文件格式应为PDF格式,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3.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4.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水西门支行

账号:320006642018010101049

5.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②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③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④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96号

联系人: 田女士

联系电话:025-8464892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5-52813631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楼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 话:025-52813631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九、附件-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

 

2024年09月18日

 


附件
  1. 附件-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